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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支持
農業的可持續發現離不開資金的投入,除了政府的補貼與扶持之外,還需要更多種民間投資手段與渠道來進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支持。那么對農業可持續發展資金支持有哪些問題與注意事項呢?
一、資本支持的原則
1.獲利性原則。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過程中,要調動資本投入者的投資積極性,必須充分保障各方的利益,既要增加政府財政收入,又要增加投資者利潤,還要使農民增加收入,尤其是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,這才能引導數量更多、期限更長的投資。
2.穩健性原則。由于農業投資的高風險、低效益,要求投資者投入資本時必須穩健經營,降低可控風險,以市場為導向、充分利用各種信息進行農業研究和生產、農產品加工與銷售,根據市場需求來決定投資規模、投資方向。
3.持續性原則。要實現農業的持續發展,就必須持續不斷地向農業投入資金。但除了政府財政支農投入和農戶生產投入具有持續性之外,其他組織和企業及外商具有很強的階段性、利誘性,而這部分投資對農業持續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。因此,政府應制定優惠政策和營造良好環境,引導企業、外商和其他組織向農業持續投資。
4.重要性原則。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,糧食生產是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,各項資本支出必須重點支持糧食生產項目,重點項目重點支持,把較多的資金投向具有長期影響的、關系國計民生的項目。
5.效益性原則。農業資本支持不僅要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,而且要促進農村社會、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,實現農業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。
二、農業資本投入模式
1.政府引導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,政府是“守夜人”,政府是“調控者”,政府是“引路人”,要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,政府應以其特殊的地位和角色引導農業發展,以政策制定和資本投入引導其他農業資本投入者的投資方向。政府資金應主要投向于具有公共性質的農業項目和農業補貼,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支出、農業科技三項費用、農業救濟費、農業生產支出等。政府投入資金的來源包括財政收入、增發國債收入、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等。
2.企業主導。政府和農戶資金投入有限,農業可持續發展關鍵在企業。隨著農業產業化的進一步發展,龍頭企業對農業的作用凸現得更加明顯,它們上聯市場,下聯農戶、基地、涉農中介組織等,在農業中的參與度越來越高,涉農投入越來越多,包括小型農業設施和農業交通建設、農戶生產資料價格補貼或免費提供農業科技和農民教育投入、農業技術宣傳與推廣等。
3.農戶參與。農戶是農業發展直接的參與者,參與方式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產和實施農業投資,這里的“農戶參與”指后者,即農戶以其收入投入農業生產、農產品加工與銷售,包括日常經營費用支出和購買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。農戶應以入股、直接投資等方式積極參與農產品加工等非農生產投資。
4.市場運作。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和農戶,單個單元所擁有的資金畢竟有限,投入農業的資金數量必然受到限制,與此同時,在社會上又有大量游動資金在尋找投資盈利機會。一方面農業資本短缺,另一方面社會資本豐富,這一矛盾的解決依賴于資本市場。通過資本市場引導社會資本向農業領域流動,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、債券等籌集資金,政府通過增發國債聚集資金,農戶和其他參與者通過購買證券或基金投放資金。市場運作的結果是將社會上大量的閑散資金聚集起來投向農業,從根本上解決農業資本短缺問題。
三、構建農業資本循環體系
農業資本投入模式的形成可以解決農業資本總量短缺問題,但要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,農業資本還必須長期、持續投入。
解決這一矛盾依賴于農業資本循環體系的構建,完善的農業資本循環體系不僅可以保障農業資本存量不變,還可以引進更多資本和促使農業資本增值。根據農業項目的特點和農業資本的來源,農業資本形成了三種不同類型的資產或物品,一是非營利性的公共品,二是以盈利為目的私有(指所有權屬于個人或企業)資產和物品,三是半公共品。第一類一旦形成后不會發生增值,第二類可以給相關者帶來經濟利益,第三類發展較慢、有一定的增值性。由于第一類主要由政府投資形成,資金投入具有剛性;第二、三類主要由社會投資者、企業、農戶等投入,可變性很強。因此,必須以社會資本為對象,構建農業資本循環體系。在農業資本循環體系中,社會資本增值所產生和引致的投入是核心和主要內容,也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推進力量。
四、農業資本支持的政策制定和制度設計
1.認真制定并落實促進農業資本投資政策,包括農業投資和農業利潤再投資優惠政策,為農業發展保駕護航。
2.以“三個有利于”為標準,以“積極扶持,正確引導,多方參與,市場運作”為原則,以獨資、合伙、股份合作、中外合作、公司制為組織形式,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農業投資,以持續的資本投入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。
3.大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,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、企業為主體、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和科技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業技術創新體系。
4.以降低農業風險為目的,大量開展農業保險業務,業務內容涉及農業生產、加工、銷售。并且,政府部門應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,盡量降低政策風險。
5.建立農業資本市場和為農業產業化中“龍頭企業”服務的信用擔保體系,解決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融資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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